宗祠 ---(湖北通城丁氏宗譜續修)

    中华丁氏网 2009年5月15日 賢貞子


宗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祠

 

  
      宗祠,又称宗庙、祖祠、祖厝、祠堂。它是供设祖先的神主牌位、族人祭祖祖先或先贤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,又是从事家族宣传、执行族规家法、议事宴饮的地方。祠堂有多种用途。除了“崇宗祀祖”之用外,各房子孙平时有办理婚、丧、寿、喜等事时,便利用这些宽广的祠堂以作为活动之用。另外,族亲们有时为了商议族内的重要事务,也利用祠堂作为会聚场所。民间建造家族祠堂,可追溯到唐五代时期。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,便是建于唐末。涵江黄巷村黄氏宗祠,建于北宋仁宗明道元年(1032年)。到南宋,莆田林氏“建先祠”,“置祭产”。(宋濂《宋文宪公全集》卷十二)建阳陈氏家族的祠堂,始筑于元代。各地大规模营造祠堂,则在明清两代。此时入闽各家族经过长期发展和繁衍,族众日益增多,家族为团结族人大兴土木,故一时建祠之风盛行。据清初《光泽县志》载,当地“从前各族宗祠无几,近数十年,凡聚族而居者,城乡多各建祠。春秋祭祀,序昭穆,崇功德,敬老尊贤,颇有追远睦族遗意。”(清•乾隆《光泽县志》卷四《舆地志•风俗》)一般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、宗祠(或称“总祠”),族内各房、各支房,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、房祠,以奉祀各直系祖先。旧时漳州府诏安县,“居则容膝可安,而必有祖祠、有宗祠、有支祠。”(陈盛韶《问俗录》卷四《诏安县》)这一时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。据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等调查,连城新泉的张氏家族,除总祠外,另有支祠24座;惠安山腰庄氏家族,族众数万人,大小祠堂超过100座,其准确座数连族人也说不清。福州郊区尚干的林氏家族,族众近万人,大小祠堂不下50座。为显族威,大宗祠堂还盖进省城。一些同姓氏的大家族,有的合建跨地域大宗祠。民国时期,永定“乡村之中,不论大小姓,皆合建祖祠,复合散居各乡及徙居各处之同宗在邑城建祠。”(民国《永定县志》卷十五《礼俗》)仙游县黄氏家族,派下子孙散居30余村,各地黄姓集议,在县城合建黄氏大宗祠。福建林氏是人数最多的家族之一,清初曾会同八闽林氏族人,于福州创林氏大宗祠。此外,在海外及台湾的分支子孙,与乡土宗祠也保持了密切联系。民国时,漳州许氏家族,居新加坡、马来西亚者,曾联袂返乡倡建新加坡许氏大宗祠。
  为了维护祠堂的神圣和庄严,保持祠堂的整洁和香火有期,福建民间各家族对之都有一套管理规则。强宗大族专设祠堂司事和祠丁来负责祠堂的日常管理和洒扫上香。福州一些祠堂还规定每年按家居住址,每家出1人,一届8年选4人,轮流管理祠堂,这些人俗称“当家头”。族人不允许有损害祠堂的行为。长乐曾氏家族规定:“一宗祠内外,不准私放畜类,以及不准夏秋晒谷,至于乘凉寝睡等事。违者罚钱一千文,充祠公有;若再抗罚,族房齐集,呈官究治。一祠堂内外,凡有安囤家私柴草,即在祠前焚化示众。”(长乐《感恩村曾氏族谱》宗祠规条)有的家族还规定,族人损坏祠堂物件必须赔偿公罚。妇女儿童不得随意入祠,族人盖房不得有碍祠堂风水等,尤其是一些有损于家族道德的行为,如行窃、赌博、吸毒等皆是祠堂的严厉规定的禁条。
  祠堂的建筑大多讲究“风水,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,将旧房改建成祠堂;一些家族建宅时,往往先建祠堂。闽北一些单姓小村落,无力筹建大祠堂,便在村前选址设牌位,供祖先。祠堂一般多位于正寝(前堂)东侧,讲究的有三间二外门。正大门平常不开,只在春秋二祭或族人议大事时开启。正厅外,有储藏祭器、遗书的小房子,环绕成一个独立的建筑群。普通的祠堂只有一间正厅,正厅内设4个龛(也有8-10个龛者),龛中置一个柜,内藏祖宗牌位(称“神主牌”),4龛神位依次为高祖考、高祖妣和考、妣的官位、姓名字号。每龛前各设一矮长桌,用以摆放祭品。一些宗祠里,凡本族新添男丁要贴张红纸在柱上,上书某某长子(或次子等)、取名某某,以示到祖先面前报到。如今闽南一些祠堂大厅正中大木龛中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,已被各主遗像所取代。本房死者若有子已婚(不属夭折)者,其遗像可入祖厅正堂。惠安崇武一带,几乎所有宗祠厅堂的龙壁都贴有符篆、“金箔”及用锡箔色纸剪成的镜、尺、剪刀、双喜等图,用以镇宅。符篆多书“北方玄武大神镇宅”、“西方白虎大神镇宅”、“东方青龙大神镇宅”、“南方朱雀大神镇宅”等。平日祠堂空屋有借给家无住房的族人居住,有的族人的灵柩也寄放在祠中。族人去世,则送香灰入祠。外出族人来谒祖寻根时,必先到祠堂祭拜,而后包上祠堂的香灰及家乡泥土带走,以示不忘根本。
  1949年后,除“文化大革命”“破四旧”时部分祠堂遭损外,省内宗祠大多保留。近年一些地方宗族活动又兴,新建祠堂不少。漳浦郑姓人1987年就整修族祠,作为郑姓举行“穿灯脚”(穿灯脚,每年农历正月十四,闽南一带在族祠内悬挂各种花灯。让由婆婆陪着的新嫁娘,和初为人母抱着新生儿的小媳妇,沿宗祠的下殿至上殿绕行一周。因系从高悬头上的花灯阵中通过,故称“穿灯脚”)传统习俗活动的场所。宗祠的修建仍由同姓族人捐款集资。闽南许多华侨回乡也捐修宗祠。新修祠堂大都富丽堂皇,耗资甚大,造成浪费。新修的宗祠日常向乡人开放,仅是做为宗族的象征而已。闽南许多宗祠,作为村里老人会活动场所,发挥有益的作用。
 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里,家族观念相当深刻,往往一个村落就生活着一个姓的一个家族或者几个家族,多建立自己的家庙祭祀祖先。这种家庙一般称作“祠堂”,其中有宗祠 、支祠和家祠之分。“祠堂”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汉代,当时祠堂均建于墓所,曰墓祠;南宋朱熹《家礼》立祠堂之制,从此称家庙为祠堂。当时修建祠堂有等级之限,民间不得立祠。到明代嘉靖“许民间皆联宗立庙”,后来倒是做过皇帝或封侯过的姓氏才可称“家庙”,其余称宗祠。
  祠堂除了用来供奉和祭祀祖先,还具有多种用处。祠堂也是族长行使族权的地方,凡族人违反族规,则在这里被教育和受到处理,直至驱逐出宗祠,所以它也可以说是封建道德的法庭;祠堂也可以作为家族的社交场所;有的宗祠附设学校,族人子弟就在这里上学。正因为这样,祠堂建筑一般都比民宅规模大、质量好,越有权势和财势的家族,他们的祠堂往往越讲究,高大的厅堂、精致的雕饰、上等的用材,成为这个家族光宗耀祖的一种象征了。祠堂多数都有堂号,堂号由族人或外姓书法高手所书,制成金字匾高挂于正厅,旁边另挂有姓氏渊源、族人荣耀、妇女贞洁等匾额,讲究的还配有联对。如果是皇帝御封,可制“直笃牌匾”。祠堂内的匾额之规格和数量都是族人显耀的资本。有的祠堂前置有旗杆石,表明族人得过功名。一般来说,祠堂一姓一祠,旧时族规甚严,别说是外姓,就是族内妇女或未成年儿童,平时也不许擅自入内,否则要受重罚。
      解放后特别是60年代的运动,祠堂基本都被推倒砸烂或改造成了办公场所等。祖宗排位包括有些藏于其中的家谱等皆被焚烧破坏,后世之人不知祠堂为何、作何之用者比比皆是。痛心之余,少数地区由于某些原因,部分祠堂得以保存,甚慰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显公支下第二十八世裔孙来贤相如氏编撰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共和国五十九年戊子岁腊月吉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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